材化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材化学院各班级: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就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级新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学院开展资助工作的基础,各班级要高度重视,依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认真开展本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2018-2019学年内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只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其它资助对象要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
二、认定及审核程序
1. 本次认定及审核工作的对象为2018级新生。
2.本人申请
(1)登陆xg.cug.edu.cn/xg,在线提交相关信息。(操作手册见附件二)
(2)向班级提交认定《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在迎新期间上交学院《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同学,可以以班级为单位来学工组领取,拍照上传后归还即可)
3.班级民主评议
(1)由班级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由不申请经济困难的学生担任)登陆系统,下载班级民主评议信息,添加表头(**班2018-2019学年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表),表尾(全体民主评议成员签名:2018级新生表尾签名除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外,一定要有学务指导老师与助班签名),然后打印评议表。
(2)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评议,(2018级新生主要在学务指导以及助班的组织下进行评议)评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认定标准,认真核实学生本人提交的信息与相关材料、并结合日常消费情况给予评议,不可凭空猜测,不可参差个人情感,评议完成后,所有成员签名。
(3) 班级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线上提交评议结果,上传评议表(图片),并将班级认定相关材料提交到学院学工组保存(各学院按班建档,若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改变,需重新提交《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未主动申请,其所在班级助班、学务指导老师了解情况后可帮助其申请,经学院相关档案证明属实的,可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
4.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人数须占班级人数15%-20%;申请经济困难认定学生不得担任评议组成员;
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班级民主评议应实事求是,有穿着高档服装、拥有高档数码产品等高消费现象或挥霍浪费等恶习的学生不应通过民主评议,尤其是上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出现过高消费现象者不应通过本次班级民主评议。通过班级民主评议的名单,应在班级范围内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后,并将名单提交给学院(课部)学工组审核。
为便于暑期走访活动的进行,每个班级在班级民主评议时需推荐至少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被走访对象,被推荐的同学有义务协助学校完成暑期走访活动。
5.学院审核:学院审批通过各班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经过不少于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打印备案(需学院签字盖章),并与电子文档一同报送大学生奖助中心。特别提醒:班级在审核汇总信息时要确保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与准确。
6.学校备案:大学生奖助中心依据学院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数据予以备案。
三、认定办法(详见附件——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管理办法)
四、时间安排
1.2018年9月20日前,学生完成网上申请。
2. 2018年9月27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及公示,上交学院各班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同时需要注意纸质版汇总表上需要有评议小组全部成员签字,还需学务指导老师签字。
3. 2018年10月1日前,学院完成汇总并且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交至大学生奖助中心。
特别说明:各学院及班级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认定工作,学校每年暑假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活动,慰问学生家庭,宣传学校资助政策,验证认定结果,对学生家庭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对于不符合实际情况者,将给予严肃处理。
(备注:请各班班级管理员以及参与民主评议审核的同学严格按照认定方法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