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培养

材料与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人:龚灿芳发表时间:2023-05-08点击: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稳妥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本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复试基本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 在全面考查的基础上,加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是重要的考核内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已在推免复试拟录取阶段组织复试的本科直博生,无需参加本次复试;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具有准考资格且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考核”生均需复试。

4. 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

普通计划(含硕博连读)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0830Z1资源与环境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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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形式

采用线下现场考核方式;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生入学前不能取得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国外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籍学位认证书);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

个人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及成绩单、工作经历、科研经历(结合专业综述)、支撑材料(如论文、项目、成绩单、证书等))。

⑤《博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2);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附件3);报考定向就业的在职生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四年攻读博士学位的证明(附件4)。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本人手写签名的《复试诚信应考及保密承诺书》(附件5);

其他补充材料。

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3513日下午1500-170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教一楼205室;

(二)复试考核内容

1. 背景评估:成立至少由三名专家组成的评估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的、独立的评估、打分。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对考生基本素质、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等进行评价,给出背景评估成绩,并出具书面评估意见。背景评估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 综合面试考核:包括外国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外语水平考核: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采用面试及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主要考核外语听说、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外国语水平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2)综合素质考核:采用面试及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进行全面考核。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为百分制,满分100分。

3)面试流程:① 中英语自我介绍;② 抽取题目做答;③ 考生PPT汇报个人基本情况、本硕阶段学习情况及科研成果、硕士毕业论文研究方向、未来设想等(10分钟;面试当天提前拷贝ppt);④ 评委问答及评分。

3. 复试总成绩

“申请-考核”生复试总成绩=背景评估*10%+外国语水平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7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复试总成绩=外国语水平考核*30%+综合素质考核*7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20235148:30-20:00;

复试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教一楼106室(候场)、205室(候场)、107室、108室、207室、208(注:候场考场安排513日下午资格审查确定)

                                             

(四)复试缴费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考生请使用用户名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

(五)体检

在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实施。对于体检不合格者,将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拟录取

1. 硕博连读生、提前攻博生经复试合格后第一批次拟录取。普通计划的申请-考核生按复试总成绩基于导师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复试合格的少数民族骨干高层次人才计划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英语考试后、按照相关要求确定是否拟录取。

2.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考核不合格;

背景评估不合格;

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

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未按时转档;

未按时提交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提供虚假信息。

3.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往届生档案须于620日前转至学院,应届生可于硕士毕业后、博士入学前转档案;委培生、在职少骨生等定向就业学生无须转档。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4. 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六、其他

1.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材料与化学学院  邮政编码: 430078

电话: 027-67883736  Email: chyjs@cug.edu.cn

2. 申诉渠道

学院:027-67883736;研究生院:027-67885153;校监察处:027-67884345

监督举报邮箱:yzb@cug.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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