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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学院召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座谈会

时间:2021-11-26作者:浏览次数:

材料与化学学院召开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工作座谈会

 

按照学校本年度实验室安全月工作要求,针对大型仪器设备和学校拟出台的最新管理细则,为充分听取各位老师的建议和落实好该项文件政策,2021年11月22日下午,学院在未来城校区教服楼611召开大型仪器设备工作座谈会,同时邀请设备处大仪办王浩主任现场解读学校大型仪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学院书记黄菊、分管副院长公衍生、分析测试中心管理组、各大仪实验室和仪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公衍生主持。

 

首先,公院长介绍了本次会议召开的背景、目的和议题,希望大家多关心学院大型仪器平台建设发展,并积极为学校大型仪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建言献策,以促进学校相关新政策的顺利落地实施,保障大型仪器的开放共享。实验中心副主任田欢汇报了学院大型仪器平台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特别介绍了分析测试中心功能框架、日常管理、安全责任及大型仪器三大功能运行情况。田欢老师指出当前大型仪器教学任务参与度不够高、学生培训对象较单一、预约测试费用核定不及时等问题,同时介绍了学院在大型仪器培训、年终统帐时间节点等方面的新举措。

 

设备处大仪办王浩老师详细解读了大型仪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的新内容和新要求,首先介绍了该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制定的背景和大型仪器的管理机构,采购论证,购置、验收、入库与运行,收费管理等环节,并重点讲解了有关成本核算、收益分配和绩效评估的新变化,尤其是学校建立的设备折旧费回收机制和激励机时抵扣机制。同时强调在大仪绩效考核评价方面,学校鼓励仪器管理团队在做好机时利用、测试精度、测试报告的基础上,力争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合作等方面取得更多标志性成果。同时,王主任介绍设备处正在与财务处对接测试网上转账、二维码付款和电子发票的新功能,预计年底实现财务管理的无纸化和信息化。

与会老师们就大型仪器管理实施细则(讨论稿),从成本回收、仪器收费定价、通用/专用仪器界定方式、仪器年限、报废仪器留用教学、奖励机时核算、测试耗材成本、助管酬金等方面纷纷发表意见和建议。

最后,学院书记黄菊做了总结性讲话。黄书记充分肯定了各管理团队为学院大型仪器平台建设和运行付出的努力和辛苦。学院和各位老师在大型仪器管理上责任重大,希望大家充分挖掘学院有限科研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发挥好大型仪器设备在人才培养和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同时要切实加强仪器设备的安全运行。

 

材化学院分析测试中心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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