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订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基本条件: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24年调剂基本要求。调剂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同时达到我院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2.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
专业 |
一志愿报考专业范围 |
0703化学 |
0703化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 材料与化工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0703化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 材料与化工、0702 物理学、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
0856材料与化工 (材料工程) |
0703化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 材料与化工、0702 物理学、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
0856材料与化工 (化学工程) |
0703化学、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56 材料与化工 |
3. 初试科目要求(遴选复试名单时,主要参考统考科目成绩):
专业 |
统考科目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0703化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
化学相关科目 |
化学相关科目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
302数学(二) |
材料学相关科目 |
0856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
302数学(二) |
材料学相关科目 |
0856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
化学相关科目 |
4. 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将可优先考虑:①有优秀学术成果(论文、专利等)、校级及以上创新或竞赛成果,或主持过校级及以上创新项目,或其他可证明其学术能力的材料;②有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证明(≥425 分),或有效期内雅思成绩证明(≥6 分),或有效期内托福成绩证明(≥80 分);③初试统考科目成绩较优秀(统考单科总分100分的初试成绩超过70分,或统考单科总分150分的初试成绩超过100分);④本科所在专业或学科位于全国前10%。
5.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为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拟调入专业对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要求相同。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调剂。
6.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
在满足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调剂余额,对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原则上按照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通知考生入围调剂复试。满足第4条中的2款及以上的考生为优先遴选对象。
7. 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复试线及指标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
复试分数线 |
普通计划 调剂指标 |
(070300) 化学 |
41/62/288 |
7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7/56/305 |
6 |
(085600)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 |
37/56/310 |
14 |
(085600)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 |
37/56/305 |
10 |
三、调剂复试程序
1. 4月8日,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我院将发布调剂余额信息,持续12个小时。请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正式调剂志愿信息,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2. 考生必须在4小时内接收我院的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及时接收复试通知。
3. 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按我院要求参加复试。
4. 复试通过后考生必须在4小时内接收我院的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保持关注并及时接收待录取通知。
5. 最终调剂录取结果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同时请关注我院网站相关通知。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调剂复试形式
2024年我院调剂复试形式为线下现场复试。
(二)资格审查
1. 复试前,我院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须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所有资格审查材料须为原件,并上交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非应届生);
③学历或学籍证明材料:非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初试准考证;
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毕业论文或开题报告、科研成果;
2. 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审查时间:2024年4月11日15:00—17:00
审查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东教楼C0203室
(三)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质、心理健康等方面的内容。我院将通过考生递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强化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请考生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1. 专业课笔试。化学和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笔试专业课《无机化学》,考生必须携带不具编辑功能的计算器;材料科学与工程和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笔试专业课《现代测试技术》。笔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此项满分为100分。参考大纲:https://chxy.cug.edu.cn/rcpy/yjsjy2/ksdg.htm。
2. 综合面试。面试分为英语与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面试两个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综合能力、创新潜质和能力、外语能力水平、综合素质评价、心理健康状况等。面试一般包括考生自述、考生随机抽题、面试小组提问交流、专家评分等环节,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 复试评分细则。
评分项目及占比(100分) |
评分规则 |
专业笔试 (30%) |
根据考试成绩(百分制,整数)×30%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部分。 |
英语与专业基础 (25%) |
回答问题正确、流利,无语法错误 (100-90分) |
回答问题较正确、较流利,无语法错误 (75-89分) |
回答问题有错误、 较流利,有语法错误 (60-74分) |
回答问题错误、不流利,较多语法错误 (0-59分) |
本部分包含英语能力与专业基础知识考查。百分制打分(整数),并按分数×25%计算复试成绩英语与专业基础部分。 |
综合面试 (45%) |
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扎实、学科了解全面、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强 (100-90分) |
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较扎实、学科了解较全面、创新能力较强、综合素质较强 (75-89分) |
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一般、学科了解一般、创新能力一 般、综合素质一般 (60-74分) |
专业基础理论与方法较差、学科了解较差、创新能力较 弱、综合素质较差 (0-59分) |
百分制打分(整数),并按分数×45%计算复试成绩综合面试部分。 |
(四)复试时间地点
线下现场复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南望山校区):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12日 9:00-11:00 |
笔试 |
教一楼204、205、206、208 |
4月12日 13:00-19:00 |
英语与专业基础+综合面试 |
教一楼104、106、108、204、206、208 教一楼205(候考) |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笔试×30%+英语与专业基础×25%+综合面试×45%。
(六)复试费用
根据物价文件,复试费用为100元/人。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cug.edu.cn/xysf/(4月9日,考生登录缴费系统缴费。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CUG@身份证后六位,最后一位X为大写。所有考生都必须使用身份证号从用户名登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七)复试体检
复试期间不组织开展体检,待考生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新生入学体检。对于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未尽要求参照我院一志愿复试相关规定执行(详情见:https://chxy.cug.edu.cn/info/1190/7110.htm)。
五、录取规则
1.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初试总分满分×100×50%+复试成绩(百分制)×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2. 录取规则
①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以初试的总成绩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统考单科成绩排序。
②拟录取考生必须在4月30日前办理完成拟录取手续(完成政审、转人事档案或者提交定向委培合同)。若因逾期未办理拟录取手续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所有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教育部审核通过,方为正式录取名单。
③拟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我院将按照下达招生计划情况向研究生院报送拟录取名单。
3. 考生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则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
②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③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
④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⑤未按时提交毕业证书等需提供的材料。
⑥提供虚假信息。
4. 录取类别
非定向: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学校。毕业时,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5. 学习方式
全日制: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6.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请查阅《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标准,奖助学金根据学校奖助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
1.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区锦程街6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材料与化学学院
邮政编码:430078
电话: 027-67883736
Email:chyjs@cug.edu.cn
2. 申诉渠道
研究生院:027-67885153;校监察处:027-67884345。
举报邮箱:yzb@cug.edu.cn。
材料与化学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