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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化学实验室获“校安全管理标兵实验室”称号

发布人:李晓晔发表时间:2019-07-15点击:

大学化学实验室获“校安全管理标兵实验室”称号

2019年5月30日,2019年实验室安全月活动闭幕式在教学综合楼举行。副校长赖旭龙、湖北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副理事长雷敬炎、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活动,大会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徐四平主持。会上,材料与化学学院大学化学实验室等5个实验室获得“校安全管理标兵实验室”荣誉称号,教学实验中心谢静老师代表材化学院和大学化学实验教学课程组上台领奖。

大学化学实验室能获此殊荣,与学院和教学实验中心领导重视密不可分,更与大学化学实验教学课程组的全体教师兢兢业业、踏踏实实的努力工作分不开。大学化学实验教学课程组由化学系相关授课老师和教学实验中心谢静、冯莉萍两位老师组成,组长由化学系廖桂英教授担任,李勇老师任副组长。大学化学实验室开设了《大学化学实验》A、B、C三个层次的实验课程,每年承担全校9个学院、约75个行政班、2600人次的基础化学实验教学任务。因此,在保证实验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

大学化学实验室以谢静老师为核心,围绕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了大量的工作。首先,得益于我校实验室建设项目经费的资助,近年来大学化学实验室环境有了较大改观,为实验室的规范管理和安全操作奠定了基础。在实验物资科学管理方面,大学化学实验室严格按照化学试剂的化学性质分类存放试剂的基础上,建立试剂和器皿使用台账,并实时更新,做到随时掌握实验室化学试剂相关信息。在实验过程安全管理方面:首次实验课,专门安排2学时的实验室安全培训,给学生介绍化学实验室安全的相关规定和基本安全防护知识,使学生树立实验安全防护意识,掌握基本的实验安全防护知识和意外事故应急处理方法;实验过程中,实验教师要求学生严格规范操作,实验室配备专业的实验安全防护用品供学生使用,同时还配备了专业的急救箱、灭火器等供紧急情况使用;实验结束后,实验教师严格检查学生的实验结果,要求学生将所用试剂和器皿归还原处,经老师同意才能离开实验室;最后,实验教师全面检查实验室试剂、器皿、仪器及水电,在实验室课程登记本上签字后方能离开,确保实验课各个环节的安全。